清华大学-深圳医学科学院/深圳湾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专项计划2024年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在综合考核前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学生证。公开招考博士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加盖公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4)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均需出示原件,资格审查时查验。资格审查形式为现场,考生需在9月7日下午线下到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通过邮件另行通知。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安排笔试时间:2023年9月9日上午10:00-11:00综合面试时间:2023年9月8日2.综合考核形式综合考核形式为现场,考生需线下到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邮件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学生。3.考核项目综合考核由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1)笔试:闭卷,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科目:生物学。2)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包括英语考察(5分钟)、个人陈述(不超过3分钟)和专业考核。面试主要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几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查。4.综合考核成绩评定:综合面试小组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专家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每位教师独立按百分制对考生打分,各综合面试小组所有专家的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占比20%,面试占比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