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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834民法学、刑法学考研真题

新祥旭岑老师 / 2019-03-18

 《民法学》部分(75 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 3 分,共 15 分) 

1、形成权 2、有限合伙 3、拟制交付  4、代物清偿 5、附合缔约 

二、简答题(每题 8-12 分,共 40 分) 

1、试列举我国法人设立的主要方式。(8 分) 

2、试述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与义务。(12 分) 

3、试述债务抵销的法定条件。(8 分) 

4、试列举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12 分) 

三、材料分析题(每题 20 分,共 20 分) 

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条文节选)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材料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文节选) 

第二十二条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问题:结合上述条文的规定,谈谈司法实践中应如何认定保证合同的成立。 

 

《刑法学》部分(75 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 3 分,共 15 分) 

1、罪刑法定原则 2、不作为 3、想象竞合犯  4、刑罚裁量 5、假释 

二、辨析题(每题 6 分,共 18 分) 

1、张三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李四目睹一切,在张三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张三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2、甲、乙、丙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查明,甲、乙都使用铁棒,丙未使用任何凶器;尸体上除一处致命伤外,再无其他伤害;可以肯定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但不能确定是甲造成还是乙造成的。因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尸体上也没有其他伤害,故丙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3、《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5 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5 年不再追诉。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不能适用该规定计算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 

三、简答题(每题 9 分,共 27 分) 

1、简述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2、简述刑法中危害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3、简述立功的情形。 

四、论述题(每题 15 分,共 15 分。要求:论点突出,论证有力,不少于 500 字。) 

论述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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